离婚后再婚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吗,离婚后再婚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离婚人员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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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再婚,户口本用改吗,怎么办理
夫妻离婚后,女方在结婚时把户口转到南方居住地,离婚后女方可以把户口留在南方居住地。
1、女方离婚后,不愿把户口转回到婚前原住地的,如女方暂时没有落脚地的,离婚后可以把户口还是落在男方家,继续何用一本户口,待找到落脚地,再将户口迁出;如果女方有落脚地,想单独立户,离婚后女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立户,派出所会在户口本上盖上“离异”的章,并且将你的配偶的户口从你的户口本上注销,加盖“注销”的章。然后女方可以单独立户。留在结婚后的男方居住地。
2、女方离婚后,如果觉得需要把自己户口转回原居住地的,也可以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将自己的户口迁回婚前原居住地。
二、离婚后,再婚的话,孩子跟谁姓最好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在孩子未满十八周岁前更改姓名要通过孩子父母同意,不能单方申请改姓,派出所要求你出示孩子父亲的书面同意书是符合规定的,有些地方还要求提供孩子父母同意改姓的《声明书》公证书,行使孩子的姓名权是监护人重要的权利之一,当然要监护人同意。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姓氏问题仍然是双方共同亲权的内容;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氏为自己姓氏或继父母姓氏的,就是一种违背共同亲权原则的无效民事行为,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三、离婚后再婚,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再婚是指已婚方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组成新家庭的行为。
跟结婚程序一样,男女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发给结婚证。
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再婚的需要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认可。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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